各县(区)住建局、开发区建发局、巢湖市房产服务中心、物业服务企业:
根据《合肥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暂行管理办法》(合房[2022]12号)文件规定,我局拟公布2022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评定结果。各物业服务企业可登录智慧物业系统查询信用信息综合评定情况,如有异议,可在4月21日前补正完善相关材料或按规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。正式公布的信用信息综合评定结果将抄送市发改委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公管局。
特此通知
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
2023年4月10日